各会员单位、协会各学术分会、学术专业委员会:
将重庆市社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性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渝社组办〔2022〕2 号)文件转发给你们,结合重庆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以下简称:本会)分支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协会各学术分会、学术专委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自纠,尤其是近 2 年、1 年都没有开展会议(活动)的分会、专委会,并于 5 月 10 日前,向协会报送本分会、本专委会自查自纠报告。
二、协会拟新成立的学术分会、学术专委会牵头单位、发起人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检视筹备工作全过程,是否符合本通知的要求和规定,凡是,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必须进行整改,并于 5 月 20 日前,重新报送新成立分会、专委会自查整改报告和新成立分会、专委会的工作方案。逾期未报送的,协会将依据协会组织管理办法、分支机构管理办法,采取公开竞争的方式,重新调整牵头、发起人单位的组织措
施。
三、协会要求,凡是任期届满分会、专委会须在 6 月份以内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并于 5 月 15 日前,按照本通知要求,报告换届选举工作方案。逾期未报送工作方案、未完成换届选举的,协会将依据协会组织管理办法、分支机构管理办法,采取调整主任委员单位、合并、撤销等组织措施。
四、协会各学术分会、学术专委会,凡是还没有按照协会要求,报送 2022 年度工作计划安排,请务必于 5 月 10 日前报送,逾期未报送的,将纳入 2022 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并在协会 2022 年度分会、专委会主任委员会议上进行通报。
五、协会拟新成立的学术分会、学术专委会牵头单位、发起人单位要团结一心,通力合作,务必要求 9 月份之前完成本分会、本专委会成立工作。逾期未完成的,协会将依据协会组织管理办法、分支机构管理办法,撤销牵头单位发起资格,采取重新竞争牵头人单位的组织措施。
特此通知!
换届学术分会、学术专委会联系人:孙璐
联系电话:15826163886
新成立学术分会、学术专委会联系人:李怡
联系电话:13883327703
办公室联系人:张晓冬
联系电话:19112963408
协会电子邮箱:cqshylxh@163.com
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星光大道69号8栋3楼
附件一:
重庆市社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性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渝社组办〔2022〕2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