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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介绍
重庆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由重庆市社会资本(国有、企业、民营、外资)举办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在促进重庆市社会医疗机构发展的相关领域中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社会人士自愿组成的全市性、行业性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依法成立的重庆市5A级社团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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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共重庆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共重庆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2年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党组织、各学术分支机构、办事机构党支部:

    按照中共重庆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委员会(以下简称:协会党委)今年党建重点工作安排,为了进一步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继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根据市卫生健康行业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协会党委实际,现将经协会党委第三次党委会审定、通过《中共重庆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委员会关于2022年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学习,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工作方案

     

     

     中共重庆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委员会

      2022年10月11日



                                                                                                                                  

    附件

     

    中共重庆社会医疗机构协会委员会

    2022年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方案

     

    按照中共重庆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委员会(以下简称:协会党委2022年党建重点工作安排,为了进一步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持续用力,继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二十大胜利召开。根据市卫生健康行业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协会党委实际,现制定协会党委关于2022年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工作方案如下。

    一、实践活动主题

    中共重庆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委员会2022年“我为群众办实事”(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院坝、进基层、进企业)实践活动。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各自表述。

    二、实践活动总要求

    本次实践活动要发挥我市社会医疗机构的特点,人才优势,技术优势,聚焦服务“一老一小”,聚焦群众“急难愁盼”,聚焦疫情防控、妇幼健康、养老服务、社区服务、社工服务、健康咨询等民生实事,集中协会各会员单位,集中全市社会医疗机构的医疗力量,开展一次惠民利民实践活动,切实把实事好事办到群众心坎上,让广大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效果。以展现协会各会员单位党组织、社会医疗机构广大共产党员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

    三、实践活动时间

    20221012月,活动先决条件:视疫情走势,天气条件定。

    四、实践活动实施要求

    (一)协会党委、办事机构党支部参加市卫生健康行业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统一组织的到巫山县乡村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202211月中旬。

    (二)协会党委委员所在单位党组织作为必须重点实施单位,统一安排在20221115日之前组织实施。

    (三)协会常务理事、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单位党组织作为要求实施的单位,请在20221130日组织实施。

    (四)协会其他会员单位、各社会医疗机构党组织鼓励积极参与本次实践活动。请在20221220日之前组织实施。

    五、实践活动的实施形式

    要因地制宜,量力而为,量力而行。密切结合各会员单位医疗工作、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形势,组织广大党员、团员医务工作者、青年医务志愿者开展疫情防控、专家义诊、专家查房、专家咨询、进社区、街道、乡村巡诊、健康讲座、科普宣传等多种形式,开展实践活动。

    六、实践活动活动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

    协会党委组织开展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协会党委、各会员单位党组织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的表现形式。

    协会领导班子、常务理事会、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单位党组织、各会员单位党组织、尤其是协会党委成员单位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步调一致,统一行动,因地制宜,量力而为,量力而行,充分展现全市社会医疗机构精神风貌和优良好形象,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二)要结合实际 细化实施方案

    协会领导班子、常务理事会、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单位党组织、各会员单位党组织、尤其是协会党委成员单位党组织要结合本单位的医疗工作、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细化实施方案,充分做好疫情防控等安全预案,确保活动安全顺利。

    实践活动要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做好个人防护,要高度重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全过程的个人防护和安全。要按照“自愿、身体可行”原则安排好专家、医务人员和志愿者。

    (三)要做好宣传报道和总结工作

    协会领导班子、常务理事会、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单位党组织、各会员单位党组织、尤其是协会党委成员单位党组织要认真总结去年“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经验做法,在认真组织实施本次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基础上,重视搞好宣传报道、活动总结工作。活动总结要有数据支撑,用实例说话。

    并及时报送协会党委办公室,协会党委将组织专人对本次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及时跟踪报道,及时编发活动简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联系人:王路江 联系电话:63603553   15284966951

    邮箱地址:cqshylxh@163.com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星光大道6983


    通知原文件:

    协党发2022-26 印发《2022年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定稿版).pdf